内容提要:大学毕业了,却没拿到学位证书,毛某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履行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的职责。昨天,河西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行政诉讼案。
天津北方网讯:大学毕业了,却没拿到学位证书,毛某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履行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的职责。昨天,河西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行政诉讼案。
原告毛某诉称,其于2015年6月从天津某高校本科毕业后,学校向其颁发了毕业证书但未颁发学位证书。毛某认为自己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相应学分且成绩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取得学士学位的标准,要求学校履行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职责。
被告学校认为,毛某因2014年参与打架被处以记过处分,学校依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本校的《大学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被记过处分的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另外,学校在2015年6月颁发毕业证时已明确告知原告因何原因不授予学位,所以认为毛某的起诉没有依据。
本案为要求高等院校履行颁发学位证书职责案件。专业人士表示,法律将此类案件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彰显了法律对于受教育者权益的保护。
本案将择期宣判。(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