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滨海新区处于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担负着先行先试的重大责任。时至2016年年末,天津市和滨海新区两级政府部门也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和尝试。1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滨海新区、试行“容错机制”……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改革所带来的活力跳跃在新区这片土地上。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又决定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6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其他管理事项6项,市有关部门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下放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包括市发改委、市建委在内的11个单位,力度相当大,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赋予滨海新区更大自主改革权、自主开放权、自主创新权,做到新事新办、特事特办,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体制改革研究所所长杨钊说:“进一步下放事权将为滨海新区带来三方面利好:第一,通过精简审批、简政放权,可以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二,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第三,减少取消审批、改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核准改备案等多种手段,能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不仅如此,自2014年滨海新区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以来经过三次削减,审批局审批服务事项已从成立之初的216项,压减为147项。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审批人员‘退路进厅’,改变审批人员固有审批模式和行政审批的老习惯,通过实行统一受理接办分离,让受理环节和审查批准环节实施有效的物理隔离,最大化弱化行政审批‘存在感’。”
同时,杨钊也提到,滨海新区作为下放事权的承接者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执行者,在承接权限和进一步的深化改革过程中,要以企业和公众满意为导向,改进审批方式,整合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政府效能。服务事项尽量下沉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办事,便企便民。
近日,滨海新区出台《滨海新区激励干部改革开放创新勇于担当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滨海新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重点针对干部不敢担当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等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这两个文件在2016年年初开始计划,到年底出台试行文件,一直都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国家要发展、地区要建设、人民要富裕,每一个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实干”,唯有敢想、敢干、敢拼,才能把事儿干好。滨海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开放创新、引领未来”是滨海新区的精神表述语。
杨钊说:“容错机制已经出台,但更重要的是执行,在执行中精确实施。正确认识改革创新过程中工作失误和党员干部个人腐败行为的本质区别。同时,积极关注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进程,准确把握其间出现失误的程度,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因缺乏经验出现一般性偏差和失误的,要帮助总结教训”。(前沿新闻记者李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