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网友@冰-狗狗在微博称“早上她在孩子上幼儿园途中,因路况问题,将车停在幼儿园门口,被昆明市一名交警贴了罚单,两人随后发生冲突,对方对其进行了辱骂。之后,另外三名交警上前追赶,将其截停。”该网友认为,警察执法态度粗暴,让人气愤。此事引发社会热议。
12月6日下午,记者从昆明交警获悉,针对网友投诉,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对事件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民警依法在现场粘贴《交通违法告知单》,过程中查询到该车“脱检”,且有20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警方系依法执法,如扭曲事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事件回顾
女司机称“交警贴罚单执法粗暴”
5日上午,微博网友“冰-狗狗”发布长微博称,自己一大早送孩子去上学,停车不到5分钟,就被“春城骑警”给贴了罚单,之后还遭到了骑警的威胁。随后,一段相关视频也开始在微博微信被大量网友转发讨论。
据现场视频显示,交警将该女子截停后,要求其出示证件,女子多次表示自己没有违规,并拒绝出示,两人情绪激动。交警随后朝对讲机表示,叫一辆拖车将女子的车拖走。
网友“冰-狗狗”在事发时拍摄的视频显示,骑警对话女子:“请出示你的证件,为什么呢?请出示你的证件,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出示,我好好开着车,我让你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为什么要出示,你要给我一个理由,你认为交警检查你的证件,还需要理由吗?”
骑警对话女子:“能不能出示,我再问你一遍,能不能出示,我干嘛要出示,我要检查你的证件,我干嘛要出示,我要检查你的证件,为什么要给你,因为我是交警,要检查你的证件,不要指着我,能不能出示。”
视频中可清楚听到,交警再三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可是女司机并不愿意,双方因此一直僵持着。
骑警对话女子:“驾驶员同志,我为什么要出示,给我一个理由,我要检查你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然后能,请出示。然后呢,我要检查。”
2分13秒的视频中,交警要求女司机出示驾驶证超过10次,但对方始终没有配合检查。
网友原本是想发微博“力证”骑警“找茬”,可不想众多网友在看了视频之后,对于这一事件却出现了一边倒的评论。“违停还有理了,送娃了不起了”。“你就算有天大的理由,交警要检查你的证件,你不配合都是违法行为”。“人家交警给你机会证明你的清白你却不积极配合”。
截止今天中午1点,该微博被转发超过3万次,评论多达1万6千多条。而该网友不知为何已经关闭了评论及私信功能,记者也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官方回应
当事人违法交警依法处置
据昆明交警通报,2016年12月5日上午,新浪博友“冰-狗狗”发布一条题为“春城骑警一个多美的名字”的微博文章,该博文讲述了“骑警“执法过程中态度恶劣等问题从而引发社会关注。截止12月6日13时,该文章阅读数超9万。昆明交警高度重视,并迅速进行调查。
经查,博友“冰-狗狗”系涉嫌交通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沈某某(女,现年32岁,昆明人),事因其交通违法行为引发。
通报称,2016年12月05日上午08:10许,昆明交警六大队3名“骑警”队员巡逻至龙丰路时发现,在盘龙区金江实验幼儿园附近路段交通拥堵,而拥堵系违法停车所致(该路为双向两车道,道路一侧设有停车泊位,道路双向均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当时该路段共停放有4排机动车,仅保留1条车道供社会车辆通行)。民警遂指挥疏导并鸣警笛提醒违停车辆驶离。
时至08:42:12,民警取缔该路段一辆违停占道的云A022CU白色“奔驰”小轿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民警依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现场规范粘贴了《交通违法告知单》。
处理过程中,民警查询到该车“脱检”,且20起交通违法未处理。随后,在发现云A022CU “奔驰”车驶来时,民警将该车拦停,并要求女司机沈某某出示相关证件,但沈某某拒不配合。后经一名群众劝导,其才出示了相关证件。经检证,该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及保险标志,且车辆确系“脱检”(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4月)。由于驾驶人沈某某涉嫌未粘贴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扣留了其车辆。
昆明交警表示,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进行执法,属依法履行职责,一切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市民如对执法有疑义,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但对于扭曲事实,散发不当言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以捍卫法律的尊严。
昆明交警提示,对在校园门前接送上、放学学生的车辆,必须是确保安全、不妨碍交通,如有阻碍交通,交警有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