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6年12月8日)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12月15日上午9时 全体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
人事任免事项
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
审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
审议《天津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报告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须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