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北方网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和平区每年拨专款400余万元,向社会公开招录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7名司法辅助人员和63名社区专职司法社工,倾力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专职司法社工队伍,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打造司法惠民快速路。
发掘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
和平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典型经验宣讲大会召开
近日,和平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典型经验宣讲大会在和平区司法局召开。
会议首先由六名专职调解员代表结合入职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参与调解的案例做交流发言,通过案例讲述总结调解经验、调解方法和工作感悟。随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福明对司法社工入职以来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增强政治意识、积极奉献、努力学习等方面对司法社工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李云虹对和平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对今后继续提高专职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依法依规调解,二是要拓宽知识面,加强学习,三是要利用手机、网络等多种方式注重宣传。
通过此次交流活动,充分展示了和平区专职调解员的风采,交流和沟通了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和体会,为全面提升专职调解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司法社工是落实政策的轻骑兵,是反映民意的信息员,在开展群众工作,维护社区稳定中发挥着润滑剂的作用。和平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科学管理、系统培训,以专职司法社工队伍建设为抓手,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司法惠民落到实处,为平安天津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腿勤 强化调解员作用
为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和平区司法局针对基层调解组织缺乏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现状,以专职司法社工队伍建设为契机,规范调解流程、创新工作模式、细化纠纷排查,完善了基础性制度,深化了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机制建设的关键问题。
一是走动式工作。建立司法社工“走动式”工作模式,实行普遍走访与重点走访相结合,司法社工每天携带《司法工作室工作日志》按照社区网格分工,深入楼门、掌握社情。通过走动式工作,延伸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区的“触角”,实现了司法社工与社区群众的“零距离”服务。二是全要素排查。以“走动式”工作为依托,司法社工联合社区综治和管片民警坚持每半月在楼门及社区单位开展一次普遍排查。突出敏感时期、关键领域、重点人员的排查摸底,及时发现苗头,采取化解措施,每季度形成纠纷排查报告。通过全面排查、深入分析、准确研判,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切实从源头、从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规范化调解。依据《人民调解法》全面细化受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及回访五项流程,出台《和平区司法局关于实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的实施方案》规范调解档案制作标准,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司法社工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
司法社工自2016年4月份入职以来,成功调解各类案件677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8起。
嘴勤 强化宣传员作用
“七五”普法的总体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司法社工队伍的建立正是夯实法治宣传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
一是系统性培训。为有效发挥司法社工在社区法治宣传中的关键作用,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搭建岗前培训、专题讲座、交流讨论相结合的学习培训体系。以应用为导向制定全年培训规划,聘请专家学者、律师、业务精英通过课堂讲授、一课深议的形式做到课后有思考、课课有收获,从而提升司法社工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为民服务水平。二是针对性宣传。司法社工依托社区学校、法治宣传公园、广场等载体,结合法治宣传月、妇女节、“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点时节,针对农民工、妇女儿童、在校学生等群体,通过法治讲堂、社区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讲解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推动社区法律文化发展,真正将法律送到百姓身边。三是多媒介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司法社工建立社区普法清单,积极协调辖区内责任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法治社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教育引导居民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的理念,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平台、社区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介,创新推动社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
眼勤 强化信息员作用
司法社工将居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排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主动介入采取措施将隐患化解在萌芽,努力实现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的重大转变。
一是梳理反馈民意。建立信息报送、分析研判制度,提升司法社工日常工作的敏锐性。司法社工在走访排查中细致观察、积极询问,广泛搜集社区群众在日常生活、法律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民意和诉求,经过信息整理和分析研判将百姓诉求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二是耐心解释政策。司法社工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业务工作为载体,通过事前讲解、事中分析、事后总结的方式,不仅顺利开展了工作,解决了当事人的困扰,同时还向周围居民宣传和解释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引导居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发挥法规政策在群众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三是维护辖区稳定。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司法社工在工作期间遇到重大、疑难、群体性等突发事件或监管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倾向等情形时,及时向街道和司法所上报隐患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今年5月,五大道街国际公寓社区司法社工了解到诚基中心物业合同即将到期,原物业公司表示由于管理难度极大将不再续签物业合同。该项目涉及5000多名业主,多年以来各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频发,为防止因物业公司撤出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司法社工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各有关部门汇报,经和平区多个部门协商决定启动访调对接程序,由区信访事项调委会介入,多方协调最终原物业公司决定续签物业合同,稳定了居民的情绪,从而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手勤 强化助理员作用
司法社工在区司法局的统一管理下,在司法所和社区居委会的具体领导下,坚持勤记、勤写、勤归纳,为构建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了司法社工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例会、业务学习、信息报送、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制度;规范了各项业务档案的制作标准;细化了司法社工行为规范;起草了司法社工百分制考核细则,编制《司法工作室工作日志》,全面提升司法社工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强化司法所管理。司法社工在司法所的指导管理下完成矛盾纠纷化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司法所以工作例会、业务培训和日常考核为抓手,强化队伍管理,提升能力水平。三是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天津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矫正工作实际,明确了矫正小组十项工作职责,制定四项工作制度,细化矫正小组成员分工。司法社工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支队的要求,采取“日走访、周研判、月分析”的方法,及时摸清底数、掌握变化、控制行为。
脑勤 强化服务员作用
司法社工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在工作中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用心、用脑、用力,充分发挥身在社区、直面百姓的优势,切实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以社区司法工作室为核心搭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现有社区律师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联系点等职能进行高度整合,依托社区居委会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的接待受理窗口。二是全时段服务。结合和平区地域面积小、律师资源丰富的特点,充分发挥司法所、司法社工、律师三位一体的协调联动作用,建立律师与社区一对一服务机制。司法所统筹规划,司法社工联系律师、安排咨询和讲座,向居民发放《致社区群众一封信》和《司法惠民服务手册》,逐步形成律师全时段法律服务模式。三是多角度参与。司法社工依职责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社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整治、社区便民服务等为民服务活动,从而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北方网编辑张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