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春雨在他的实验室里(资料图片)
2016年5月2日
韩春雨和沈啸等人针对以Argonaute核酸酶为核心的基因编辑技术在《自然-生物技术》发表论文,并申请了发明专利。
但是,因为该实验无法被大量国内外学者重复,引发争议。
2016年6月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布《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书指出,审查员认为申请人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论述其专利申请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理由,并对指出的不符合规定之处进行修改,否则将不能授予专利权。
今年1月9日
《视为撤回通知书》称,因申请人未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6月6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答复,根据专利法第37条的规定,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近日,方舟子等学术“打假”人士发布了“河北科技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系副教授韩春雨与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员沈啸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以Argonaute核酸酶为核心的基因编辑技术’被撤回”的消息。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证实了这一消息。
12日,韩春雨独家告诉记者,因为头一版本的专利保护不够全面,写的不够好,现在有一版加强版,将会把之前的撤掉。
被撤回:
专利逾期未答复
记者搜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2017年1月9日该局发布了上述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通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撤回的专利申请号为201510971234.5,案件状态为“逾期视撤,等恢复”,发明人为沈啸、韩春雨,代理机构是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一代理人为郑海峰。
该专利申请于2015年12月21提出,同年12月23日获受理;2016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布该专利的《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4月,该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2016年5月2日,韩春雨和沈啸等人针对以Argonaute核酸酶为核心的基因编辑技术在《自然-生物技术》发表论文,并申请了发明专利,但是,因为该实验无法被大量国内外学者重复,引发争议。
2016年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布《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书指出,审查员认为申请人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论述其专利申请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理由,并对通知书正文部分中指出的不符合规定之处进行修改,否则将不能授予专利权。
1月9日发布的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通知书》称,由浙江大学和河北科技大学提出的“以Argonaute核酸酶为核心的基因编辑技术”专利申请,因申请人未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6月6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答复,根据专利法第37条的规定,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韩春雨:
现在有一版加强版
方舟子等人就此事评论称,“他们是不是……觉得已经被揭露是假的了,有专利也没用了?”
该专利代理人、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郑海峰也公开表示,他收到了此份通知书。他还表示,据他与专利发明人的交流,这一决定是作为申请人的浙江大学和河北科技大学,还有主要发明人韩春雨和沈啸共同做出的。
韩春雨回应称,“有的人整个胡说八道”,之前一版的专利保护不够全面,写的不够好,现在有一版加强版,会覆盖被撤回的这一个专利,“具体的情况我不方便细说。”
一位代理人说,河北科技大学有他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虽然暂没有官方公布撤回原因,但他认为应该是正常的过程。
昨晚,韩春雨向记者提供了由河北科技大学宣传部官方提供的一份声明,指出,已经聘请了国际一流专利代理机构来进行专利保护的全球化布局。从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角度,他们选择采取国际专利向中国递交的方式来保护中国国内专利。该声明称,第一个专利的PCT(注:专利合作条约)文本已于2016年提交,并已包括原申请的中国专利内容。这份声明的署名为韩春雨、沈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