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月12日上午,“前沿”新闻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发布会上会获悉,2016年12月份,空气达标天数与与往年持平,不良气候条件成持续雾霾天气的主导因素。
2016年12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0.80,同比上升11.7%;达标天数11天,同比持平;达标比例为35.5%,同比持平;重污染天数11天,同比持平。PM10、SO2浓度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7.5%、24.4%。PM2.5、NO2、CO、O3浓度均同比上升,升幅分别为7.9%、27.3%、68.4%、48.6%。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说:“12月份,天津地区天气状况呈现出冬季天气特点,受到不利气候的影响,冷空气活动偏弱,平均风速降低,短时间内污染物区域传输影响较为明显,致使天津地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以及重污染天气等多项数据均同比持平。”
12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9.79~12.52之间,按照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进行排名,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南开、静海、西青、滨海新区、和平、宁河、武清、河东、宝坻、津南、东丽、河西、红桥、河北、北辰和蓟州。
2016年12月份经济奖惩情况: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补充办法〉》,12月份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为:南开140万元、静海120万元、西青100万元、滨海新区80万元、和平60万元、宁河40万元、武清20万元。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为:蓟州140万元、北辰120万元、河北100万元、红桥80万元、河西60万元、东丽40万元、津南20万元。河东和宝坻不予经济奖惩。(前沿新闻记者张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