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牌没上成 车被卖了:被骗事主堵心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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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快报常健 编辑:张瑜 2017-01-13 10:00:50

内容提要:刘先生买了一辆私家车,并委托4S店工作人员上“津”牌。没想到,牌照没上成,轿车还被卖了,这事儿折磨了他一年多。

  天津北方网讯:刘先生买了一辆私家车,并委托4S店工作人员上“津”牌。没想到,牌照没上成,轿车还被卖了,这事儿折磨了他一年多。

  新车成摆设不能上路

  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10月,外地人刘先生在本市某汽车城一4S店看中一款SUV汽车,却因价格问题犹豫不决,负责接待他的业务员张某对刘先生服务一直很热情,因此刘先生对张某的信任度陡增,问他能不能帮忙办理天津牌照。

  见卖车有望,张某借机吹嘘自己朋友多,办“津”牌没问题,于是刘先生通过张某购买了看中的SUV汽车,当场交付了提车费、保险费、办理牌照费等共计21万元。

  2015年11月初,张某打电话让刘先生到店里提车,并称牌照和购车凭证由于手续没办齐,还要等些时日。基于对张某的信任,刘先生爽快地提走了车。不过,新买的车没牌照不能上路,成了摆设。后来,刘先生多次向张某催问,每次的回答都是“过两天就办好”。过了些时日,刘先生总算从张某处得到了一张临时牌照。

  车开回店竟然被卖了

  2015年12月初,眼见着临时牌照到期了,张某联系刘先生,称正式牌照马上就下来,但需要交付之前提车时的相关手续及汽车钥匙。正式牌照总算有了着落,刘先生很开心,开着新车赶到4S店,把所有凭证、车钥匙和汽车都交给了对方,自己只留下办理牌照手续费的收据和一把汽车备用钥匙。

  没想到,这之后张某把刘先生的车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供职的4S店,并于2016年年初从4S店离职。刘先生找不到张某,无奈之下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2016年4月,他向法院起诉,将张某及4S店送上被告席。法院审理认为,在该起民事纠纷中,张某有诈骗犯罪嫌疑,属公安机关受理范围,遂驳回刘先生的赔偿请求。此后,由于工作很忙,刘先生直至2016年12月才携带相关购车手续凭证及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决书到公安西青分局西营门派出所报案。

  连日来,西营门派出所联合刑侦五大队民警多方侦查,终于在蓟州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北方网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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