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近年来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硕成果,市文明委将评选表彰2015-2017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
参加本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评选表彰活动的基本条件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天津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有计划、有措施、有实效、有保障;积极投身美丽天津建设,积极承办并出色完成市文明委交办的重点工作,带头参与“迎全运”各项工作,带头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带头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为未成年人做好事实事;文明形象得到社会认可。
2015-2017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评选表彰活动分测评推荐、审核确认、宣传表彰三个阶段实施。推出一批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