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秸秆有了好出路 露天焚烧秸秆最高罚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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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日报张立平 编辑:曲璐琳 2017-01-21 11:16:00

内容提要:秸秆,在过去对农民来说是“居家必备”,烧火做饭,喂牛喂羊,不可或缺。但随着煤、气、电及现代农业机械的出现,秸秆似乎失去了价值。如何处理?“一烧了之”成为部分农民的选择,殊不知,焚烧秸秆会产生很大危害,特别是对环境的污染不可小觑。

静海区将秸秆用于腌菜铺底

  天津北方网讯:秸秆,在过去对农民来说是“居家必备”,烧火做饭,喂牛喂羊,不可或缺。但随着煤、气、电及现代农业机械的出现,秸秆似乎失去了价值。如何处理?“一烧了之”成为部分农民的选择,殊不知,焚烧秸秆会产生很大危害,特别是对环境的污染不可小觑。

  为推动本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本市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更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热切期盼的实际行动。那么,新规出台,将为秸秆提供哪些更好“出路”?又将如何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宁河区利用深松机械将秸秆转化为肥料

  立法背景

  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禁止露天焚烧行为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表示,近年来,本市生态环境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通过立法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作出全面规范,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绍林说,目前本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95%以上,但仍有一定数量的秸秆未实现有效利用,露天焚烧秸秆的情况仍然存在,既危害生态环境,也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立法系统有效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为绿色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西青区将秸秆打包用于青贮饲料

  《决定》内容

  明确政府职责

  严格监督管理

  高绍林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借鉴兄弟省市立法经验,结合对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深入调研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决定》共计18条,主要规定了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目标原则。“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强化目标指引和顶层安排。”高绍林说,《决定》要求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村民自治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逐步完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多元利用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

  二是明确了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决定》明确各级政府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农业、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

  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五化”利用目标。高绍林说:“秸秆治理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统筹施策,标本兼治。”为此,《决定》要求按照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的发展目标,为农作物秸秆提供好“出路”。“同时,还要加快建设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是禁止露天焚烧,严格监督管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是《决定》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规定各区政府要制定和落实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的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措施,加大监测和执法力度,完善防控机制。明确露天焚烧的法律责任,农业经营主体或者他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环保部门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经营主体未采取综合利用措施,致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由环保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综合利用

  目标2020年

  《决定》摘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逐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多元利用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

  解读:市农委主任沈欣介绍,《决定》一个突出的特点是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对于农作物秸秆的处置不能一禁了之,而是应该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秸秆综合利用“找出路”,在此基础上,对于违反规定进行露天焚烧的给予适当的处罚,这既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本市的绿色发展。

  沈欣说,目前秸秆的综合利用在全国依然是个难题,本市将用3到4年时间,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的目标,为此,将加强科技研发,积极协调市科委、市财政局设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专项,开展关键问题技术攻关,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广先进成熟技术。此外,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先进的生物、物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围绕秸秆收集、运输、处理三个环节制定产业政策,通过落实税收、财政、金融、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进来,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形成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体系。

  焚烧秸秆可追刑责

  农业经营主体或者他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出路

  “五化”利用

  《决定》摘要: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粉碎还田作为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推进肥料化利用。推广青饲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装备,不断扩大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推进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利用项目。推进农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推进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

  解读:“世界上没真正的废弃物,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农作物秸秆是农业生产中一项宝贵的生物资源,也是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物质。秸秆被烧掉,会对环境造成很大污染,但是如果综合利用,就可以一举多得。”沈欣说,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五化”是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出路。秸秆中含有丰富的氮、磷、钾等微量元素,是天然的“滋补营养品”,既可以粉碎后还田,进一步增强土壤有机质,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还可以发酵加工做成饲料,为牛、羊等牲畜补充营养。秸秆也是食用菌菌棒的基材,或者做成燃煤,实现废弃物再利用。

  沈欣说,为了进一步促进“五化”利用,市农委与市科委联手,加快适用技术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并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违规罚款

  最高2000元

  《决定》摘要:农业经营主体或者他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经营主体未采取综合利用措施,致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已按照前款规定实施处罚的除外。

  解读:“环境污染问题是一点一滴积累形成的。”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说,秸秆焚烧不仅仅是看得见的烟尘,其中还包含大量TSP(空中悬浮物)、CO、CO2等污染物。如果是一两个地方焚烧影响不大,但是在焚烧区域、时段均相对集中(如每年“三夏”和秋收时节)的时候,就会造成严重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据了解,卫星遥感监测显示,2016年本市夏秋收获期间火点数为164个。有的区对发生的焚烧行为进行了分析,70%以上是农业经营主体自己焚烧的,20%多是因为上坟烧草引燃的,因放羊、野外作业引发的情况是极少数。为处罚故意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农业经营主体或者他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这一规定解决了之前因取证难,而难以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温武瑞说,以前有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时,执法者到场后往往很难找到具体的焚烧行为人。《决定》明确,农业经营主体未采取综合利用措施,致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可以对未采取秸秆综合利用措施的农业经营主体处以罚款。

  温武瑞还表示,“《决定》出台后,我们将尽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是否给予处罚、处罚数额予以裁量,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将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

  财政投入

  8000万元

  《决定》摘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科研开发和适用技术应用,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收集储运以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农业经营者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解读:沈欣介绍,本市已经将秸秆还田机、打捆机、青饲收获机、免耕播种机等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保障资金使用并给予倾斜补贴。2014年至2016年,通过财政协调,每年安排40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市级专项资金,用于农机作业补贴和秸秆加工项目支持。今年,力争将专项资金增加到8000万元,不断提高扶持引导的力度。

  同时,本市还将综合集成相关补贴优惠政策,探索以奖代补模式,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村委会与农业经营主体签订禁烧协议的方式,将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贴、农业综合补贴、农民培训、农业合作社等强农惠农政策与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成效相挂钩,综合运用补助、奖励和处罚政策,调动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减少秸秆焚烧。

  利用现状

  粉碎还田为主

  方式较为单一

  本市一直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近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市农委提供的数字显示,综合利用率由2013年的76.6%提高到2015年的95.2%。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2016年“三夏”期间,全市168万亩小麦秸秆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其中164万亩粉碎还田,4万亩机械化打捆原料化利用,小麦秸秆利用率达到99%。“三秋”期间,全市342万亩玉米在机收的同时,有263万亩玉米秸秆基本同步粉碎还田,72万亩作为青、黄饲料收储,5万亩打捆离田,玉米秸秆利用率达到98%。同时,经过市场对接,全市40万亩水稻和20万亩棉花秸秆已找到综合利用出路,落实了离田措施。从目前情况看,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将继续保持95%以上。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市农委主任沈欣坦言,目前本市农作物秸秆利用主要方式仍是以粉碎还田为主,方式较为单一;农作物秸秆深加工产业的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不健全;此外,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相关案例

  废弃秸秆

  变身清洁能源

  今冬采暖季,在本市水稻主产区宝坻区八门城镇欢喜庄村,喜获水稻丰收的稻农们,通过秸秆代煤封闭直燃供暖的方式,使“废弃秸秆”变身“清洁能源”,欢欢喜喜过上“绿色暖冬”。

  当记者走进欢喜庄村占地600平方米的锅炉房,此时3台锅炉正在同时运转,锅炉电子屏上显示的水温达到55摄氏度。

  村党支部书记王占自豪地说:“我们这锅炉不烧煤、不烧气,只烧水稻秸秆,既实现废物利用,又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

  正说着,只见烧煤工用叉车将一捆直径1.3米、长1.5米打得瓷瓷实实的稻捆添到锅炉里。王占告诉记者,这个稻捆有四五百斤,能燃烧4个半小时,排放的烟尘通过处理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是111mg/m3、115mg/m3和17.1mg/m3,远低于国家和天津市标准,此外,烧秸秆产生的草木灰可以存储起来,等到明年开春可以和动物粪便混合制成农家肥,还可以为稻田所用。

  随后,记者走进村民门学东家,从寒气逼人的室外走进宽敞明亮的房间,穿着厚厚棉服的记者感到热气扑面而来。记者用温度计测量发现,三间正房的温度均保持在22摄氏度以上。门学东掰开手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们家90平方米,每年要烧2吨半左右的煤,一个采暖季花费至少在1500元,今年好了,村里给通了暖气,还给大家补贴了一半钱,每平方米取暖只花费10块钱,还干净暖和。”

  欢喜庄村有村民200户,稻田3700亩,每年产生近1200吨的秸秆。过去,水稻秸秆既不能像小麦秸秆粉碎还田,也不能像玉米秸秆可以做牲口饲料,这些处理不了秸秆往往成了稻农们最大的难题。而今,记者在村子里看到,集中供暖管道已经四通八达到每个角落,村民只要将主管网事先预留好的阀门接入自家屋内即可,安装暖气片、地暖、中央空调这几种形式都可以。全村的秸秆燃烧可供暖1.8万平方米,基本可以维持本村一个冬天的供暖需要,既减少了村民的供暖支出,又避免了焚烧秸秆带来的环境污染。

  八门城镇镇长刘广安说:“眼下欢喜庄村、清水思源合作社和欢喜中心小学已经实现了水稻秸秆集体供暖,惠及人口1000余人,年消耗近1700吨秸秆,下一步将在全镇推广这一绿色供暖新模式。”(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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