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蓟州区消协运用六步调解法,较好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小“窗口”拓展成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大“舞台”。
一是动“情”。在调解过程中,始终要突出一个情字。对经营者、消费者都要融情于事,让情化解消费者的愤怒和委屈、融化经营方的戒备情绪,化解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以轻松平和的方式把双方拉到一个平台上,力争做到“多少恩怨气,皆付笑谈中”。
二是说“法”。亮出法律武器,开口要有专业性和权威性,须体现出“律师”的水平,告知经营者,依据哪部法律或法规、规章的条款规定,其违反了什么规定,应该履行什么义务,让他们明白自己有错,气势上有所收敛。
三是讲“理”。首先要反驳经营者的无理辩解,让其知晓是自己理亏;然后让消费者提出合理要求,纠正其无理要求。同时引导双方尤其是经营者进行换位思考,让经营者感受到投诉者的委屈。
四是看“案”。在双方不能就处理意见达成一致时,让经营者和消费者查看已经调解成功的类似投诉案卷,让双方心中有数,促成调解。
五是亮“罚”。在前四项措施对经营者都不能奏效时,则亮出“罚则”,可向经营者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责任条款中相关罚则规定,让经营者慑于可能受行政处罚的风险,掂量轻重,自觉履约或承担责任。
六是言“诉”。在双方尤其是消费者不同意调解意见,双方可能无法达成和解时,告知消费者向法院起诉的程序、费用成本、诉讼周期,提醒经营者上法庭的法律后果和负面影响等,争取双方适当让步,重回调解桌前,提高成功机会。(北方网编辑唐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