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随俩女儿俩女婿屡入商场盗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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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孙启明 编辑:侯静 2017-03-21 15:41:55

内容提要:年过古稀的丈母娘随两个女儿、两个女婿屡次潜入大型家居商场内行窃。经鉴定,其所盗锅具、地毯、被套等生活用品总价值近5万元。日前,这一家五口均因犯有盗窃罪被东丽区法院判处刑罚。

  天津北方网讯:年过古稀的丈母娘随两个女儿、两个女婿屡次潜入大型家居商场内行窃。经鉴定,其所盗锅具、地毯、被套等生活用品总价值近5万元。日前,这一家五口均因犯有盗窃罪被东丽区法院判处刑罚。

  中年姐妹赵某兰、赵某芳与中年男子卢某、刘某分别系夫妻关系,年过古稀的方某系赵氏姐妹的母亲。2016年3月5日至12日间,卢某伙同赵某兰、赵某芳、刘某、方某预谋后,由卢某、刘某分别驾驶黑色丰田牌凯美瑞汽车、白色长安牌面包车,并携带铁质钳子、布袋等作案工具来到位于本市东丽开发区的宜家家居商场内,采取私自打开非结算通道把购物车推走、用衣服遮挡布袋直接通过结算通道的方式,将挑选的被套、锅、缝纫机等商品盗走并藏匿于家中。经鉴定,上述被盗商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其间,卢某、方某和赵氏姐妹于当月11日采取上述相同手段在上述商场内实施盗窃后,在最后一次运送盗窃商品过程中被安保人员发现未果。经鉴定,盗窃未遂商品价值人民币2900余元。

  2016年3月19日,卢某等五人采取上述相同手段再次到东丽开发区宜家家居商场内实施盗窃,后在驾车逃离现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盗商品被扣押。经鉴定,盗窃地毯等商品价值共计人民币8700余元。同年12月19日,五被告人赔偿被盗商家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

  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被告人赵某兰、赵某芳、刘某、方某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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