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物业禁养宠物,守信何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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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 编辑:李彤 2017-03-27 11:06:47

  “为了维护本小区的舒适、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应广大业主要求,本小区禁止饲养猫、狗等宠物。已有饲养的业主请在15日内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者后果自负。”近日,杭州萧山梅花楼社区的居民楼贴出这样一张物业通知。面对这条禁令,小区居民态度不一。有人为之拍手称快,有人觉着匪夷所思。

  首先,物业有没有权力禁止小区居民养猫狗等宠物?无权禁止。法律法规赋予了公民养合法猫狗等宠物的权利。根据杭州市犬类管理规定,公民只要按规定登记,领取《养犬许可证》,就可以养狗。就算有人不高兴,也不能禁止他人合法养狗。

  物业发出“禁狗令”,其实这已不是第一次。此前,济南、西安等地小区都曾以各种形式禁止居民养狗。

  物业一纸告示贴出禁止小区养宠物,实则是不想再当和事佬的心态。养宠物这事儿,确有点“彼之蜜糖,我之砒霜”的意思。养宠物的人会把宠物当成宝甚至自己的孩子,但对于害怕猫狗的人,尤其是遇到不遵守规则饲养猫狗的那也是恨得牙痒。

  “我们既要与养宠人沟通,又要安抚其他业主,避免因饲养宠物而引发业主之间的矛盾,有时候实在是力不从心。”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说出了他们的苦衷。对待养宠物,尤其养狗问题上,物业往往是夹在其中充当缓解业主之间矛盾的和事佬。都是业主,都不能得罪,干脆禁止养狗养宠物,一了百了,从此在物业管理上倒也是少了个麻烦事。如此简单粗暴的服务方式,怕是最终也只能高兴一部分业主。更何况人家依法养猫养狗你能禁得住?

  物业公司不能对业主养猫狗权利进行剥夺和限制,并不意味着不能对养猫狗加强管理。物业是服务机构,要做的应该是进行宣传教育引导服务工作,多与住户沟通,对于发现的宠物随地大小便、宠物扰民等行为,可以对其主人进行劝导与批评,在小区内设置狗粪便回收箱,可以及时让相关部门介入进行处置,但物业自己并没有处罚的权力。

  养宠物既是权利,更有责任。其实,如何协调养狗人和不养狗人的利益?简单来讲就是两句话:爱宠有道,守则为先。

  当然,随着小区养狗的增多,带来的问题和困扰也随之而来,不仅仅是物业一方的责任,更需要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

  近期济南试水养犬登记“信用扣分制”。外出遛狗时不用狗链牵引,一次扣3分;不办理狗证年审一次扣12分;狗扰民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6分,第三次扣12分。养狗人的信用等级为12分,被扣完12分,民警将暂扣养犬登记证,养狗人学习文明养犬知识合格后,发还养犬登记证。在我们浙江绍兴去年就开始实行了养犬计分制。各种“信用计分”制度的设立最终是为了使“信用”回归社会。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怎样才能让宠物和社区居民和谐相处?违规成本很低,导致一些狗主人我行我素。养狗跟社会信用挂钩,跟养狗资格挂钩,跟人品挂钩,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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