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把房子过户给大哥 我如何主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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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编辑:李彤 2017-03-27 11:27:21

  天津北方网讯:

  

  市民赵先生咨询:2010年5月父亲去世,2016年12月母亲去世,我有兄弟姐妹七人。父母去世后留有一套私产房,登记在母亲名下。母亲去世后,兄弟姐妹协商继承房屋,大哥说母亲在2013年时就已经将房子过户给他,现在房子是他自己的,大哥还出示了房产证,房屋权利人果然登记在他的名下。我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首先,您应该向房管部门申请查询这套私产房的权属登记信息和其他详细信息。特别是母亲与大哥之间是通过何种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大哥的。其次,如果您的父亲未立书面遗嘱,那么父亲去世后,您享有房屋全部份额中的1/16。

  再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属于遗产,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属于遗产,您可以再次起诉继承相应份额。

  最后,清明节将至,您和您的兄弟姐妹之间还可以借此机会再次深入沟通解决,以避免同胞在法庭伤和气。

  整理新报记者张家民

  

  (北方网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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