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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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编辑:张麒麟 2017-03-30 16:10:01

  天津北方网讯: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核,人事处查档核实, 2017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共11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 3月 30日至2017年 4月 1日。

  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联系。

  电话: 23282839 。

  邮箱:

  tfsupd@tjfsu.edu.cn

  人事处

  2017年3 月29日

  (北方网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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