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范管理 共享单车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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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日报马晓冬 徐蒙 编辑:侯静 2017-04-23 08:59:29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促进本市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昨日公布,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促进本市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昨日公布,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暂行办法》共12条,对车辆登记、企业运营规范及管理、使用者行为规范、信用体系建设、监管与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例如,在本市投入市场运营的车辆,应在市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对于许多消费者关注的押金问题,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如收取押金,须在银行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与银行签订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监管;使用者押金不得挪用。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电子邮箱以及信件邮寄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7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和整理意见建议,对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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