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经市纪委专题研究,同意你们以‘第一种形态’方式,对区政协刘某的轻微违纪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红脸出汗……”这是前不久,天津市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向某区党委书记交办问题线索的场景。
天津严抓“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对举报的轻微违纪问题线索等,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由党委(党组)书记对被反映人谈话核实,并向市纪委提出处理建议,着力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常态化,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净化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提高主动性
“只有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多起来、成为常态,其他三种形态的运用才能少下来。要突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见到问题就说,把功夫下在第一道关口上。”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说。
该市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轻装上阵再出发”。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经常分析,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树木”和“森林”情况,对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
同时,该市纪委印发通知,要求按照“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查,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辣”起来。
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24名市领导与115名局级干部进行谈话;125名党委(党组)书记与688名局级干部进行谈话;1556名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接受组织谈话,在全市形成了以上率下、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的管党治党氛围。
压责查责,提升能力水平
“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及时与本人见面,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邓修明表示。
“以前谈话大多是任职谈话、思想政治工作谈话,但是核实问题线索谈话几乎没参与过,总觉得是纪委的工作。”刚接到问题线索时,对于谈什么、怎么谈、如何保证谈话效果、会不会出现不良影响,一些党委书记存在困惑和担忧。针对这些情况,天津市纪委编印相关工作指南,通过界定“第一种形态”各种方式的概念和实施主体,明确适用情形和实施程序,介绍剖析典型案例,使抓早抓小的实现路径更规范具体。
此外,该市纪委编印相关材料,指导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详细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对象、问题、谈话情况摘要等,作为履职情况考核的“真凭实据”。
“如果你们心慈手软、敷衍失责,是对党、对组织、对干部不负责任,组织不会原谅你们,干部本人和他的家人也不会原谅你们。”市纪委交办谈话材料时的嘱咐,萦绕在党委(党组)书记们的脑海。于是,开展党委(党组)书记会议座谈、交流笔谈,不断创新谈话方式,使被约谈同志感受到了谈话提醒的“温度”,增强了心向组织的归属感。
今年一季度,该市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18.2%。有的区委书记表示,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不仅实现了由“无从下手”到“得心应手”的转变,而且找到了全面了解干部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深度了解区情和政治生态。
强化监督,促进常态化
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任职一年间,以市纪委交办的200余名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为抓手,通过透析个别“树木”的健康状况,摸清国资系统干部队伍这片“森林”的情况。谈到成效,他说:“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和爱护,也有利于促进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
严管就是厚爱,很多谈话对象都感受到了党组织的良苦用心。某集团副总经理赵某接受谈话后表示:“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否则哪天我真可能栽跟头。”实践证明,谈话的过程就是提醒警示和批评教育的过程,促使党员干部对反映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此,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深有感触:“谈话函询是教育挽救、关心爱护干部的有力抓手,让被谈话人感到组织就在身边、纪律就在身边。”
据介绍,该市研究制定“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以考核促深化。同时,注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的,由上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主要责任人。
该市坚持以追责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把第一责任坚决扛起来,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因履职不力、失察失管,造成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2016年以来,该市先后对469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92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