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1+3”旅游执法体系由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执法机构三部分组成,是蓟州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旅游警察,主要负责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
天津北方网讯:“1+3”旅游执法体系由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执法机构三部分组成,是蓟州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旅游警察,主要负责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成立蓟州区旅游警察支队,为公安蓟州分局内设机构;成立旅游警察中队,分别在盘山景区、黄崖关长城景区、梨木台景区专职设置;成立旅游警察办,在重点旅游镇乡派出所增设科室和专职人员。二是正式成立蓟州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主要负责依法协助审理和化解与旅游有关的各类纠纷。蓟州区人民法院告诉立案二庭和下营人民法庭分别加挂旅游巡回法庭的牌子,明确了职责范围。三是旅游工商执法机构,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计划在各镇乡市场监管所增加旅游管理职能,正在抓紧编制实施方案。(“津云”—北方网编辑唐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