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亚洲区域专项合作资金(以下简称: “亚专资”)自2004年设立以来,为增强我国参与亚洲区域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
《关于申报201 8
年度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教外司亚〔 201 7
〕 1122
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8年亚专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优势和特色,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积极申报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1.
落实我校领导人出席博鳌亚洲年会、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中国-
东盟( 10+1
)领导人会议、东盟与中日韩( 10+3
)领导人会议、东亚峰会、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澜沧江-
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亚洲合作对话( ACD
)第二次领导人会议等亚洲区域合作会议提出的倡议与合作举措。
2.
我参与上海合作组织、亚信、 10+1
、 10+3
、东亚峰会、中日韩合作、亚洲合作对话( ACD
)、东盟地区论坛( ARF
)、澜沧江-
湄公河合作、中国-
南盟、阿富汗伊斯坦布尔进程等机制下各领域交流合作项目。
3.
中国-
东盟博览会、中国-
南亚博览会、中国-
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
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经济技术合作、中国与南盟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国-
阿富汗-
巴基斯坦、中国-印度-尼泊尔、中斯马孟蓝色海洋经济带等平台相关项目。
二、申请程序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并将申请书(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预算明细表(附件3)以书面和电子光盘形式(一式四份)于 6
月
7
日
1 2 :00
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注:申请书中项目预算情况需经我校财务处审核并盖章)
联系人:刘斌斌
联系电话: 022-2328565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1、亚洲区域合作向资金使用申请书
2、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
3、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指出预算明细表
(北方网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