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6月2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普天公司诉被告昊达公司、宏伟厂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早上7:30,百余名执行局干警、法警、特勤安保人员等整装待发……
天津北方网讯:6月2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普天公司诉被告昊达公司、宏伟厂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早上7:30,百余名执行局干警、法警、特勤安保人员等整装待发,来到天津市第二纺织机械制造厂(二纺机),对其内3101平方米房屋和5414平方米场地进行腾空,经过近六个小时的工作,场地全部腾开,房屋交割手续完毕,现场财产清点实施顺利。“津云”—前沿新闻记者跟随执法干警全程记录了这一过程。
据了解,河东法院于2014年9月17日立案受理原告普天公司诉被告昊达公司、宏伟厂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审理后作出(2014)东民初字第453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坐落河东区津塘路157号,即天津市第二纺织机械制造厂(二纺机)院内的3101平方米房屋和5414平方米场地腾空交付普天公司;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昊达公司给付普天公司房屋租金及房屋使用费共计230000元。因二被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普天公司向河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津云”—前沿新闻记者柴莹 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