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和平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率先建立“监督法院刑事执行主任检察官工作室”(以下简称:主任检察官工作室),该工作室在全市尚属首个。
据介绍,主任检察官工作室是由两名员额检察官和一名助理检察官组成,不定期赴法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逐案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区法院的刑罚执行工作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依法及时交付执行情况;依法监督财产刑的执行情况,逐案建立财产刑执行档案;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措施的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对重新犯罪进行预防和打击;依法监督刑事执行工作,纠正其违法行为,理违法犯罪举报和查处;依法办理上级机关交付的其它工作。
依法履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此次建立主任检察官工作室,有效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进而增强监督的效果,必将有力促进刑罚执行依法开展。同时,该项举措对进一步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有效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津云”—北方网编辑李冰 通讯员付昱 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