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提示:这些驾驶行为 害人也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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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胡智伟 编辑:曲璐琳 2017-06-13 15:55:51

内容提要:市交管部门提示,夏季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易被忽视,驾驶人员开车要多注意,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

  天津北方网讯:市交管部门提示,夏季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易被忽视,驾驶人员开车要多注意,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

  雨天遇积水路段不减速

  夏季雨多,一些地段易积水。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员应减低通行速度。如果不管不顾地开车飞驰,溅起积水并影响到旁边的行人或车辆,这就不仅仅是缺少公德的问题了。交管部门介绍,这种行经积水路段不减速的行为,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时未低速通过的,将依法予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嫌热不系安全带

  天气热,一些驾驶人员会以系安全带“不舒服”为理由在开车时不系安全带。特别是一些女司机,总是担心系安全带容易将衣服弄皱,影响美观,所以“拒绝”安全带。不仅如此,有人为了避免车内系安全带的提示音响干扰,还特意购买了安全带插扣,这都属于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介绍,目前,本市已启动多处电子警察,摄录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于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处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的处罚。

  穿拖鞋开车

  有人为了追求凉快,开车时会穿上人字拖等拖鞋。这些鞋子固然凉快,但是在开车时穿着,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交管部门介绍,拖鞋虽轻便,但因为与人的脚没有完全吻合,遇紧急情况需紧急停车时,穿拖鞋踩刹车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等情况,甚至出现鞋子卡在油门或踏板的情况,严重妨碍安全驾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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