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高军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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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侯静 2017-06-21 16:35:25

内容提要:高军贤,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10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六支队副支队长。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人民警察。

  高军贤,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10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六支队副支队长。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人民警察。

  自200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高军贤同志一直在税侦支队从事侦查办案工作,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勤于思考,善于钻研,注重业务能力提升,通过多年的学习、实践,成长为税侦领域的专家型人才。他立场坚定、忠诚可靠,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曾多次参加各类重大案件的侦办工作,以出色的业绩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特别是2013年走上支队领导岗位后,他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能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凭借丰富的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知识和一线办案经验,提出很多意见建议,为多起重大案件的顺利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2012年7月,他组织侦办公安部督办的“6?07”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抓获并成功突破首犯孙某某,为案件的侦办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涉案金额10余亿元。

  高军贤在侦查办案中始终不计得失、甘于奉献,在侦办案件工作中,他无条件服从工作需要,全身心投入案件查办工作。每次工作短则十几天,长则数个月,但他对工作从没有任何懈怠,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放弃节假日休息,克服个人、家庭种种困难,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作为多起案件的负责人,高军贤恪守党性原则,始终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案件事实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御各种干扰,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的无比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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