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一家科技公司从事技术工作。有一次,同事告知陈某,老板检查了她的电脑。因为陈某大学学的网页设计,所以她会浏览一些网站找灵感。不久之后老板就约谈陈某。谈话结束后没多久,公司人力部就找到陈某,称其设计上出现失误,认为她不适合这份工作。随后陈某对于老板查看员工电脑一事提出了抗议,她认为老板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权益。但其老板表示他只检查了员工的网页浏览记录。律师说法: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表示,电脑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使用者是员工,且在特定的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内,办公电脑确实应只为工作所用,老板突击检查无可厚非。如果公司有相关规章制度,员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就属违规。不过,老板检查办公电脑也可能存在侵权的情况,如老板发现员工用公司电脑浏览黄色网页,老板将此事对外宣讲,那么就侵犯了员工的人格权;另外,即使是办公电脑,若老板私自点开了大家的QQ等社交账号,查看其内容,就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因此在陈某事件中,老板虽未侵权,但做法不值得提倡。因此建议员工最好不要在办公电脑里存放私人照片或文件;另外,应为电脑设置密码,离开座位时关闭QQ等社交账号等。
时报记者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