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怀远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日报李川 编辑:曲璐琳 2017-07-15 07:40:00

内容提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14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人大立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散襄军、崔津渡,党组成员张俊滨、杨福刚、梁宝明出席。副主任张俊芳列席会议。

如不能正常浏览请选用IE浏览器

  肖怀远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

  天津北方网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14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人大立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散襄军、崔津渡,党组成员张俊滨、杨福刚、梁宝明出席。副主任张俊芳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深刻认识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领导下依法依规充分行使立法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则,为天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会议强调,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把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一是坚持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指示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着眼全市工作大局,确定和落实好重点立法项目,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安全于法有据。三是完善立项论证、调研起草、审议修改、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加强各个层面的沟通协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四是主动适应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五是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途径。六是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模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立法干部队伍。(“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下载前沿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