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酒驾同车同桌连带处罚 治理方式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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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郑津 2017-07-17 13:36:00

内容提要:近日,湖北武汉出台一项交规新政,引发争议。新规规定,酒后驾车,除司机受罚之外,同车乘客和同桌饮酒者,均将视司机违法情节轻重,接受现场教育、1小时深度教育两种形式的处理。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回应称,此举旨在加大对醉驾的打击、教育力度,具体如何执行,目前仍在研究当中。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湖北武汉出台一项交规新政,引发争议。新规规定,酒后驾车,除司机受罚之外,同车乘客和同桌饮酒者,均将视司机违法情节轻重,接受现场教育、1小时深度教育两种形式的处理。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回应称,此举旨在加大对醉驾的打击、教育力度,具体如何执行,目前仍在研究当中。这样的治理方式,你怎么看?


  据武汉市交管部门介绍,这项新规系针对酒驾致事故多发的现状而设,因为酒驾事故危害性较大,对同车和同桌人员进行处罚,主要是为了起到宣传教育作用。不难理解,此举旨在通过对酒驾同车同桌人员进行宣教处罚,督促酒席上同桌人员劝阻、制止驾驶员饮酒,如果未能劝阻、制止驾驶员饮酒,离席后同车人员也要劝阻、制止驾驶员酒后驾驶。出台此项新规的初衷是不错的,但消息通过媒体发布后,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质疑者主要认为,劝阻、制止驾驶员饮酒、驾驶,只是同桌同车人员的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责任,只要同桌同车人员没有故意劝酒和教唆酒驾,就不应对酒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查获酒驾或醉驾后,如果不区分是否有故意劝酒和教唆酒驾等行为,就对同车同桌人员进行教育处罚,不但在道理上说不通,而且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有违法行政、滥施处罚之嫌。

  近年来,个别地方交警在惩治交通违法、宣传文明驾车方面“自选动作”挺多,包括之前某地交警让“乱开远光灯”的司机“自愿”看远光灯一分钟。本意是好的,但手段仍需讲究。

  短评:酒驾“同车同桌”处罚当慎行

  笔者认为,治理酒后驾车,火力应该集中在酒驾、醉驾的驾驶人身上,如果连同车同桌的人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打击面未免就太宽了。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与酒驾者同车还是同桌,也不管有没有对驾驶人尽到劝导提醒义务,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请问这跟古代“一人犯罪,株连九族”有什么两样?查处酒驾和醉驾,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而处罚同车同桌,会使执法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酒驾“同车同桌”处罚当慎行,应该尽快回到依法行政的正确轨道上来。(“津云”—北方网编辑郑津)

  网友观点:

  @能奇自在:无论本意如何,公安不可越权执法。

  @tmtsh:拦不住怎么办,上他的车又不知道他喝了酒怎么办

  @M杨先森:同车的应该教育,本身你坐醉驾的车就危险。但是同桌也教育是什么鬼?公司聚餐,俩领导互相敬酒,然后醉驾回去了。我上去是劝酒呢还是自己交辞呈去了?

  @5h12500km:处罚酒驾司机同车者这个没什么问题,同车的人在知道司机饮酒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坐车是主观上明知违法却依然知法犯法。(以上观点仅限网友个人,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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