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86万在校学生就医怎么报销?办理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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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曲璐琳 2017-07-26 14:55:00

内容提要:放暑假了,辛苦一学期的孩子们终于可以尽情放松身心,旅游、走亲访友、参加文体活动,玩得不亦乐乎。很多学生家长都在关心:暑假期间,孩子生病治疗要垫付医药费,应该如何申请报销呢?

  天津北方网讯:据“天津医保”官方微信消息,放暑假了,辛苦一学期的孩子们终于可以尽情放松身心,旅游、走亲访友、参加文体活动,玩得不亦乐乎。很多学生家长都在关心:暑假期间,孩子生病治疗要垫付医药费,应该如何申请报销呢?

  今天,我们邀请天津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负责人,就学生儿童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和经办规程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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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186万在校学生实现应保尽保

  据天津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2007年9月17日,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正式将天津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2010年,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将全市所有学生儿童纳入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制度运行七年来,学生儿童参保财政补助从50元逐步提高到800元,待遇水平也不断提高,并且建立了一支专门的工作队伍——天津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的经办服务,目前全市186万在校学生已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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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市发生医疗费用直接刷卡报销

  在原籍发生医疗费用先垫付后报销

  天津市早在2006年就实现了门诊和住院的联网报销,所有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医疗费用时,可直接刷卡结算。但参保学生返回原籍期间发生医疗费用,大部分还是需要通过垫付报销的方式结算。

  去年7-9月的暑假期间,共有759名参保学生办理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单笔金额最高达23万元。但是往年都会有部分参保学生,由于没有留存好医疗票据,导致最后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影响了自己医保待遇的享受。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参保学生,发生垫付医疗费,一定要留存好相关医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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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学生儿童可享受全国跨省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自2017年7月1日起,参保学生在公立医院改革的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刷卡联网结算。对于未能及时办理刷卡联网结算的,应通过延迟刷卡联网结算的方式报销。

  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联网接入工作顺利推进,截至7月21日,全国31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截至7月19日,已开通4055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学生儿童参保人员也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范围内。

  参保学生返回原籍或在其他地方发生的医疗费用,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实现异地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再垫付医疗费用:

  1.已在天津市办理申请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在异地办理住院的医疗机构是申请备案的、已经实现全国异地联网结算的入网医院。医疗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不需垫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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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学生垫付医疗费该怎么报销?

  对于因故未能联网结算或到异地发生垫付医疗费用,由参保学生就读学校负责归集整理医疗票据等材料,申报至学校所属的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再转至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支付。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垫付报销所需材料要齐全

  要点一、门诊垫付报销所需材料(仅限一级医院和选定的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

  3、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盖全额垫付章);

  4、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盖全额垫付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此外,属急诊留观情况的,还需在诊断证明书上写明“*年*月*日因**病留观,后由*年*月*日转入住院治疗。”(加盖急诊章),并提供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复印件;

  属门诊特殊病的,还需提供门诊特殊病登记表复印件。

  要点二、住院垫付报销所需材料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

  3、住院病案(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盖病理室章)住院病案若是骑缝章,需上报全部病案;

  4、住院费用总明细(盖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此外,属返回原籍期间住院治疗还需提供:

  1、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

  2、回原籍证明(盖学校章);

  3、原籍地户口本复印件;

  属异地急症还需提供:

  1、病历复印件;

  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

  3、诊断证明书(盖急诊章);

  4、异地急症证明(盖学校章);

  属本市转诊转院至外地还需:

  (1)转诊转院登记表(盖医院章、社保分中心章);

  (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

  (3)转诊转院证明(盖学校章)。

  要点三、2017年1月1日起,天津市执行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异地报销的情形:

  1、异地生活学生儿童:指随父母异地生活(或回原籍)的学生儿童;

  随父母异地生活的学生儿童报销所需材料:

  在异地居住就医费用申报时,除上述材料外提供村(居)委会、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异地长期居住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回原籍报销所需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学校提供回原籍证明;

  2、属异地急症还需提供:

  (1)病历复印件;

  (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

  (3)诊断证明书(盖急诊章);

  3、属本市转诊转院至外地还需:

  (1)转诊转院登记表(盖医院章、社保分中心章);

  (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

  4、未办理转外就医手续,自行到异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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