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17天保全审结加工合同案 保障企业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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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孙启明 编辑:张瑜 2017-08-18 13:49:05

内容提要:津南区法院日前对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迅速采取保全措施,并于十几天内快速审结,有力维护了小型企业的权益,从而使其几十名员工的生计有了保障。

  天津北方网讯:津南区法院日前对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迅速采取保全措施,并于十几天内快速审结,有力维护了小型企业的权益,从而使其几十名员工的生计有了保障。

  今年5月,津南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天津某电子公司诉另一家电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立案当天,原告焦急地找到承办法官,说这笔钱决定着他们企业的生死存亡,决定着几十名员工、几十个家庭下半年的生活,现在听说被告要转移资产,所以要求尽快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承办法官通过对案卷材料的审查了解到,原告系电子元器件加工企业,自2016年为被告加工单价1-2元不等的电子配件获取加工费。至起诉日止,双方累计业务额170余万元,而被告拖欠的款项高达160余万元,对于一个注册资本只有200万元的加工型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额外债。

  由于时间紧、原告提供的保全线索多,为避免“打草惊蛇”,保全顺序非常关键。收到原告的保全材料后,保全人员当即对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仔细甄别,按价值对保全线索进行排序,并向原告讲明对保全线索排序的原因。在征得原告同意后,迅速赶往第一个财产线索所在地。通过对财产信息进行核查、确认,保全人员向相关人员送达查封冻结的法律文书,按照争议标的足额查封被告财产。随后,一行人又奔赴被告住所地,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和保全裁定,并取得被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为后续审判工作争取到了优先权。

  当日下班前,保全人员将保全材料转交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于第二日与被告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多次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工作。因调解未果,承办法官如期开庭,并于当日作出判决,完成送达工作。立案、保全、送达、调解、开庭、裁判、送达法律文书,各个环节无缝衔接,环环相扣,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十七天,且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法院高效的工作令当事人赞叹不已。(“津云”—北方网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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