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的县扶贫办会计李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以预支扶贫项目款项等名义挪用扶贫款项近120万元,其中多笔资金均由李某一人操作,既没有领导审批签字,也没有建档立册接受审计监督……广西德保县检察机关查处的这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例,充分暴露出涉农扶贫专项资金从拨付到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现在,扶贫力度不断加大、扶贫资金不断增加,但如果相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很有可能导致涉农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侵吞,扶贫补助款也到不了真正需要的老百姓手里。”广西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黄建国说。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着力打造立体化惩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格局。从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672件904人,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296次、案例剖析521次,形成专项报告142件,提出检察建议261件,有力保障了广西的精准扶贫工作。
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892人,同比增长102.8%,有效遏制了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职务犯罪多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