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六家法院“牵手” 共享互助实现同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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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孙启明 编辑:曲璐琳 2017-10-12 13:37:24

内容提要:“将来,无论是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还是巡回审判开庭、跨区域执行,六地法院都可以互相协助、资源共享,实现同城效应。”据悉,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今天上午,京津冀三省(市)六地法院在本市蓟州区法院共同签署司法协作协议,构建跨省(市)司法协作互助立体模式。

  天津北方网讯:“将来,无论是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还是巡回审判开庭、跨区域执行,六地法院都可以互相协助、资源共享,实现同城效应。”据悉,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今天上午,京津冀三省(市)六地法院在本市蓟州区法院共同签署司法协作协议,构建跨省(市)司法协作互助立体模式。

  记者在仪式现场了解到,本次签订协议的法院包括: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以及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蓟州区法院副院长周金宝介绍,六地法院地缘相邻、风土人情相近,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部分案件当事人或案件事实与毗邻法院管辖范围发生交集。这些法律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严重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程。如何依法稳妥地解决这些法律纠纷,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已成为当前京津冀地区法院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人民法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最主要的就是审理好、执行好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各类案件。

  《协议》共分四部分15条。根据协议,六地法院之间任何法院需要其他法院在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等事项给予协助,以及巡回审判需要安排开庭地点、场所的,受委托法院要积极予以协助办理。对于重大涉法涉诉事件及时通报,形成合力,共同化解。对于涉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视情况进行会商研究,加强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资源共享,促进司法裁判尺度的统一。六地法院在执行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等方面加强配合,有效遏制跨区域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同时,探索六地法院信息化建设平台共建、信息互通,实现跨区域立案、远程开庭、远程视频接访等。(“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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