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一言不合点燃家中燃气罐被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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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夏晶 朱凛睿 姚妍 编辑:包天墅 2017-11-14 08:20:40

内容提要:24岁的蒋某醉酒后与妻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点燃家中燃气罐,大火被扑灭后,武汉江汉区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4岁的蒋某醉酒后与妻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点燃家中燃气罐,大火被扑灭后,武汉江汉区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2月28日晚11时许,喝醉酒的蒋某与妻子手机通话时发生争吵,扬言要把房子烧了,其妻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谁知放下电话后,蒋某冲进厨房,拿菜刀割断燃气罐进气管,用打火机将燃气罐点燃。所幸罐中燃气较少,没有发生爆炸,但火势迅速蔓延。看到火势凶猛,蒋某心生惧意,拿着盆子泼水灭火。剧烈的浓烟从窗户、门缝飘出,惊动了邻居,左邻右舍帮忙拨打110、119,并端水灭火。

  听见警车的声音,蒋某害怕欲逃,被闻讯前来的岳父拦住,蒋某挣脱逃走。消防队员将火扑灭后,警方将蒋某抓获归案。

  2017年3月2日,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6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办案检察官提醒,在自己家中纵火,虽然烧的是自己的财产,但因其具备社会危险性,若火势无法控制,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原标题:醉汉一言不合点燃家中燃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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