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捅伤见义勇为老大爷 盗窃变抢劫获刑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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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晚报王赫岩 编辑:曲璐琳 2017-11-14 14:53:26

内容提要:一男子在菜市场行窃,被路过的老大爷发现,该男子把老大爷捅伤。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在菜市场行窃,被路过的老大爷发现,该男子把老大爷捅伤。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梁某,男,45岁,无业。2010年4月,梁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7年1月23日刑满释放。2017年6月,被告人梁某在天津市河东区某菜市场,趁他人买菜时,意欲行窃,被路过的一名老大爷发现并当场抓住。梁某为脱逃,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伤老大爷后逃跑。3天后,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梁某捅伤的老大爷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审理,被告人梁某实施盗窃行为,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依照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被告人梁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对被告人梁某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应当数罪并罚。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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