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违停被市民贴“罚单”交警:罚警车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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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黄筱菁 编辑:郑津 2017-11-23 08:01:00

内容提要:11月21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交警大队的一辆警车违规停在路边,有市民发现后用A4纸自制了一张《违章通知单》并夹在警车上,希望交警能“给渭南车主一个解释”。对此,临渭交警大队对涉事民警罚款100元,并通报全大队。

  11月21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交警大队的一辆警车违规停在路边,有市民发现后用A4纸自制了一张《违章通知单》并夹在警车上,希望交警能“给渭南车主一个解释”。对此,临渭交警大队对涉事民警罚款100元,并通报全大队。

  根据网友发布的照片,一辆警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边,所停之处并未有停车标志。在警车的雨刷上夹着一张A4纸,纸上所写标题为《违章通知单》,上面只有两行字:“交警同志,您驾驶的陕E1873警车已违章停车,请于三十日之内能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最后落款为“渭南车主”。

  针对此事,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发布了《关于渭南车主反映“陕E1873警车违停”的回复》。回复称,11月21日早,临渭交警大队三中队三名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闯禁令大货车频繁出现。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大货车闯禁令现象严重的情况,民警来到渭南电视台联系相关业务,并将车停在仓程路与东风大街十字路口南侧,违反了停车规定。针对这一现象,大队已对涉事民警进行违停处罚,罚款100元,通报全大队,并在全大队开展警示教育。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对于警车等特殊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作出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而上述车辆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原标题:警车路边违停被市民贴“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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