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新征程:中心城区改造46.25万平米 棚户区“三年清零”实现高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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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日报陈璠 编辑:曲璐琳 2017-12-08 08:02:00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截至目前,今年本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46.25万平方米,提前完成今年20项民心工程确定的任务,实现了棚户区“三年清零”计划的高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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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截至目前,今年本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46.25万平方米,提前完成今年20项民心工程确定的任务,实现了棚户区“三年清零”计划的高起步。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从2017年起,本市实施市区棚户区改造三年清零行动计划,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市区147万平方米棚改任务。2017年是三年棚户区改造的起步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项民心工程年度任务,今年将完成改造40万平方米。

  市区棚户区房屋建筑密度大,户均住房面积小,低保、残疾等困难群众多,情况十分复杂,棚户区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很大。为了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本市在市、区两级分别成立棚改组织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建立“分片包干”的责任制,现场指挥协调推进各项任务,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落实到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市把棚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年度绩效考评,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各区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到区,分解到月,对接到项目,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市有关部门定期深入各区,做好指导服务,加强协调推动,对照目标责任书中的时间节点开展督查考核,通报工作进度和排名。

  在改造工作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保障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有序进行。通过遵照和运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住宅房屋补偿、公有租赁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标准,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同时细化了程序,对房屋调查结果、补偿方案、分户补偿情况等,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在群众安置方面,市、区两级集中资源,多方式、多渠道筹集落实房源,优先支持棚改。结合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市区出让地块配建部分定向安置商品房,统筹安排用于市区棚改安置,更好满足群众安置需求;对安置需求量大的区,明年还将遴选一些适宜的地块,集中建设一批安置房。

  截至目前,本市已经启动了河东区东宿舍,河北区新大路,红桥区丁字沽北大街、同义庄等一批棚户区改造新项目,同步加快了河西区小海地小二楼、红桥区西于庄等老项目改造进度。到年底前,还将陆续启动南开区灵隐南里、河东区郑庄子等项目,力争更多超额完成今年棚改任务,让更多棚户区居民尽早实现搬迁安置,为三年棚改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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