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放令”多人被查处!跑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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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新报张艳 编辑:曲璐琳 2018-02-17 11:21:00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除夕,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遵守“禁放令”,针对个别违规燃放行为,本市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查处。除夕当天,已行政处罚违反“禁放令”行为10起。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从2月15日下午开始,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大街小巷、社区街镇巡查和制止违反“禁放令”行为。据统计,2月15日23时至2月16日1时,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火灾警情13起,同比下降79%。除夕当天,天津眼科医院、天津医大眼科医院未发现本市市民因燃放烟花爆竹致眼伤救治的情况。

  天津市眼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往年每逢除夕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前来医院救治的人很多,急诊室里总是人满为患。而今年实行“禁放令”后,除夕当天医院共接诊救治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6名,均为外省市人员受伤后赶来我市救治的。

  下一步,本市公安机关将针对易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广泛发动居委会、物业、保安和社会组织做好“禁放令”的宣传,及时曝光违反“禁放令”行为,确保本市烟花爆竹“禁放令”落到实处。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例

  1

  2月15日上午9时许,公安河西分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违法燃放鞭炮,接报后,友谊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宾馆西路东侧留有少量鞭炮纸皮碎片。民警调取附近视频监控录像,很快锁定嫌疑人,并随即在家中将其抓获。违法人员吕某(男,30岁,本市人)对其违法燃放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吕某已被依法处以500元行政罚款。

  2

  2月15日上午11时许,本市人员毛某(男,35,本市人)在河西区纪庄子北道一小区违法燃放鞭炮,后驾车离开。天塔派出所民警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视频监控,很快锁定毛某行踪,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现毛某被依法处以500元行政罚款。

  3

  2月15日10时许,公安河东分局向阳楼派出所接110报警称:在河东区向阳楼界某小区楼下,有人燃放鞭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事发地处置,未发现违法嫌疑人。随即,民警开展多方走访调查工作,群定该小区居民李某(男,32岁,本市人)有违法嫌疑。后经工作,民警及时将李某抓获,并查获燃放后的“笛音蕾”牌19响烟花两个,李某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现河东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

  4

  2月15日18时30分,公安河东分局大王庄派出所民警在界内开展巡控工作时,发现有一名男子正在河东区大王庄八纬路三省里4号楼下燃放10响烟花,民警遂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审理,该男子刘某某(男,49岁,本市人)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现河东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100元的处罚。

  5

  2月15日21时42分南市派出所接110报警称,福安大街新文化花园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地上有燃放后的烟花残迹,民警依法将行为人杨某(男,36岁,本市人)传唤至派出所内,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对其行政罚款200元。

  6

  2月15日22时31分,五大道派出所接110报警称,民园体育场邮局附近有人放炮。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有鞭炮碎片,未发现行为人。经调取周边视频开展工作,连夜多方走访查找,转日上午在其家中将行为人李某某(男,65岁,本市人)查获。其对燃放鞭炮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对其行政罚款200元。

  7

  2月16日0时28分南市派出所接110报警称,南马路与和平路交口有人放烟花,民警到现场后发现有鞭炮碎片,但燃放人员已离开。和平警方迅速调集多警种联动,调阅周边监控视频,经连夜查找,很快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李某(男,30岁,本市人)传唤至派出所内,其承认燃放鞭炮事实。民警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对其行政罚款500元。(“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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