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大年三十至初六凌晨,本市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100起,其中醉驾10起,这两项数据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约48%和52%。
初五19时30分,交警津南支队咸水沽大队在南华路与红旗路交口开展夜检行动,交警拦检下一辆吉利牌小客车后,发现驾驶室内传来阵阵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人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107毫克,存在醉酒驾车违法嫌疑,当时车上还载有2名乘车人。该驾驶人承认,其当天中午聚会时喝了不少酒,但自信到晚间“酒劲儿”应该已经消失,因此驾车从津南区八里台镇载送几名亲友去往咸水沽,准备一起赶赴晚饭聚餐处。随后,交警依法将该驾驶人送至医院进行抽血酒精检测,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21时30分,在工一号路付村口,交警西青支队张家窝大队拦检一辆黑色速腾轿车后,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该车的男子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65.8毫克。据了解,该男子晚餐时饮酒,随后在驾车回家路上被查。
21时40分,河北支队王串场大队交警在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的行动点位拦检下一辆奥迪牌小客车,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驾车男子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2.9毫克,其车上还载有包括妻、子和朋友在内共4人。经交警询问,该男子称自己当天中午喝了一杯白酒,当时准备送朋友回家。(“津云”新闻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