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中共天津市和平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区委书记李绍洪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春江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温继平,区政协主席徐军,区委副书记焦文胜等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出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秋增作工作报告。
李绍洪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认识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政治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根本保证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关于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经验的精辟总结;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
李绍洪要求,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提出的5项举措和中央纪委全会提出的8项任务,向深里抓、往实里做,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抓下去。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李绍洪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把严的要求、实的举措落实到各环节全过程,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突出责任落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压力逐级有效传导下去;用好问责利器,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发挥好纪检监察专责机关作用,继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区属部分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全会述责述廉。
区纪委委员和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机关各委、室,区各民主党派,区教育系统按处级管理单位,区纪委各派出派驻机构和区纪委、监察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津云”新闻编辑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