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庆山请求辞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2018年3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庆山请求辞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8年3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因工作调整,接受杨庆山提出的辞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