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按病种付费 患者减负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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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晚报张苗苗 编辑:曲璐琳 2018-04-06 13:25:49

内容提要:“这次治疗一共花了1.2万元,之前这种手术在三级医院起码要花2.4万元,现在降了一半。”日前刚刚做完膝关节置换手术的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推行按病种付费改革,并通过扩大病种报销范围、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等措施,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一些病种实际个人负担降幅达50%。”

  天津北方网讯:“这次治疗一共花了1.2万元,之前这种手术在三级医院起码要花2.4万元,现在降了一半。”日前刚刚做完膝关节置换手术的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推行按病种付费改革,并通过扩大病种报销范围、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等措施,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一些病种实际个人负担降幅达50%。”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部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本市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截至目前,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达到167个,实施范围覆盖全市二、三级医院。改革后,累计减轻患者个人负担1.4亿元,个人负担比改革前平均降低30%以上;医院通过控制成本实现结余4300万元,例均结余近2000元;医保按预定标准支付病种费用,有效控制了不合理支出的增长,达到了患者负担减轻、医院降本增效、医保支出可控的改革预期。

  为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付费和收费标准无缝衔接,确定病种付费标准的同时,市发展改革部门同步确定病种收费标准,两者衔接一致,医院不得在病种费用标准外另行向患者收费。患者个人按照就低原则支付医疗费用:实际发生费用低于病种付费标准的,患者只需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差额部分由医保基金向医院支付;实际发生费用超出病种付费标准的,一般情况由医院自行承担,特殊情况由医保对超出部分给予适当补偿,患者个人无需再额外付费。扩大病种费用报销范围,医疗机构在病种治疗过程中,根据病情实际需要,为患者使用的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再由患者个人全额自费。

  下一步,本市将不断扩大实施医院范围和病种数量,选择一定数量住院病种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将糖尿病按人头付费推广至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在部分医院开展肾透析(腹膜透析)和丙肝按人头付费试点,将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纳入按病种、按人头付费实施范围,让更多大病患者享受到改革惠民的成果。(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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