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不送货上门咋解决?是否送货上门应客户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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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曲璐琳 编辑:曲璐琳 2018-04-27 08:58:00

内容提要:喜欢网购的人,多少都被“取快递”困扰过,当收件人不在家时,快递员把快件存放在临时寄存点或智能快递柜固然方便,然而出现的新问题是,家里明明有人,快递员却不愿送货上门,让人不禁困惑,智能快递柜养懒了快递小哥?在未与收件人商量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然后短信或电话通知,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呢?
社区内速递易快递箱方便不在家的收件人取快件

  天津北方网讯:喜欢网购的人,多少都被“取快递”困扰过,当收件人不在家时,快递员把快件存放在临时寄存点或智能快递柜固然方便,然而出现的新问题是,家里明明有人,快递员却不愿送货上门,让人不禁困惑,智能快递柜养懒了快递小哥?在未与收件人商量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然后短信或电话通知,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呢?

  今年5月1日起,将实施的由国务院发布的《快递暂行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网友:快递员不送货上门 不该是快递柜背的锅

  那么,您平时是如何取快递的呢?您认为快递代收点和智能快递柜让您收快递更方便了还是更加不便了?北方网网友对此展开激烈讨论

  有网友认为快递员时间很紧,直接放在快递柜没什么不妥,还能有效保护收件人的隐私。

  网友@蓝梦飞鱼:现在快递员工作量大,单件提成低,完不成当天的额度还可能被罚款。所以快递员不给送货上门也能理解。

  网友@请叫我杉樱:现在快递小哥确实都把快递送代收点,解决了家里没人收快递的烦恼,下班去取,回家,挺方便的,而且快递也显示代收点签收,不是本人签收,从代收点取走,显示本人签收。

  网友@偶遇水晶:只要不是重东西我都让放快递柜,不想让他们送上来,也许我衣衫不整也许快递员心术不正,这种新闻不少吧?我地址就留的快递柜,还避免信息被卖。以前江宁婆婆就说快递最好在门卫处收,有什么问题有监控也说的清。

  网友@橄榄油烤羊肉:这有啥好纠结的,平常买小件物品收货地址主动填写快递柜或代收点呗,可以保密自家门牌号,还不用被外人知道家里没人,比较安全。买大件物品肯定塞不进快递柜,就家里留人收件。光往坏处想,想想好处嘛。 

  还有的网友认为快递员是否将快件放在快递柜应征求收件人的意见,擅自决定将快件放入代收点不太好,存放超过特定时间需要收费,无形中增加了自己网购成本。

  网友@勇奇的梦:我的快递都是放在了小区快递柜,快递员基本不打电话通知你,直接放到快递柜了。对于双职工家庭方便,下班回家取。快递员放柜子前,应该征求收件人意见。 

  网友@煎饼搂着果子:建议在发快递时,包裹上就有标识,是否同意放快递柜,或者包裹的快递标签颜色就能区分。 

  网友@里欧欧欧:现在快递根本不问就放在代收点,但是代收点在对面小区。小件什么的无所谓,溜达两步就当散步了。但是有的时候买大件,或者比较重的东西,都不问家里有没有人,自己再搬非常麻烦! 

  网友@你看这个哥哥实在是太能装了:打个电话问一下都做不到,给你放到菜鸟去,也不管你家里有没有人,收件人是不是七老八十的,就一条短信给你个码。你爱取不取,不想要你就退件拒收,上哪说理去啊?

  天津5月施新规:未经收件人同意 快件不得入柜

  快递员有权拆快件看吗?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么?快递丢了怎么办?对服务不满意咋投诉?对于网友们最最关心的这些问题,统统有着落了,我国首部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短评:快递是否送货上门应客户说了算

  坐在家中收快递并当面验收,这是消费者在互联网购物本应享受到的便利,结果却被快递员发来短信“支唤”着走出家门自己去取,显然是让消费者为快递员的“懒惰”买单,快递服务质量降低,不仅影响快递行业健康发展,也增加了消费者的网购成本,亟需妥善解决。

  《快递暂行条例》出台,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就有效保护了消费者享受的“当面验收快递”的权利。快递员是为客户服务的,客户的意愿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服务的关键点。那么就应该形成一个惯例,即快递是否送货上门先征得客户同意。这是快递行业必须要遵守的“送货原则”。因为根据规定,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即使未来快递智能柜、代收点所占的比例会增多,也需要在收件人完全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最后决定是否将快件放入快递柜。事实上,现在许多快递员的操作是违规的。先把快递放在代收点,再发短信进行通知,本来的程序应该是先发短信,在征得客户同意之后再放。

  《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为快递企业戴上“紧箍咒”,在制度上保证执行,让快递企业加强自律,这也是提高行业竞争力的重点。快递是否送货上门的决定权在客户而不是快递员,这是必须要明确的,而且要为消费者开放便利的投诉通道,通过消费者的监督保证《条例》规定得到执行。(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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