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贿千万受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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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铁柱 李佳 编辑:包天墅 2018-04-27 07:32:00

内容提要: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牟取利益,十余年间收受16人贿赂1100余万元,26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卫计委原副主任王红珍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王红珍当庭认罪

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牟取利益,十余年间收受16人贿赂1100余万元,26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卫计委原副主任王红珍在北京一中院受审。法庭上,王红珍表示认罪,她称赃款主要用来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了。

被控收受贿赂1100万

51岁的王红珍案发前是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曾担任过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等职务。因涉嫌受贿罪,昨天上午9点半,王红珍被法警带进北京一中院的法庭受审。

此前的4月23日,向王红珍行贿的北京鸿宏科技公司负责人冯某、北京中智源泉公司负责人刘某已在北京一中院受审。两人被控为拿到业务项目,行贿王红珍196万元。

据检方指控,2001年下半年至2015年年初,被告人王红珍先后担任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在职期间,她多次利用职务的便利,为北京卓成星运科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北京保利康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等16人,在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医疗设备或医用耗材供货、身体检查或医疗服务项目合作、照明或绿化工程承揽、物业或食堂业务承包等事宜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

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王红珍的受贿事实共计16起,涉及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货。其中,受贿数额最少的一笔是收受某公司月嫂的业务好处费3万元;最多的是收受医疗设备供应商好处费440万元。其受贿时间主要集中在她在担任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的13年间。案发后,王红珍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检方认为,王红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庭认罪 称赃款用来买理财产品

在法庭上,对于检方指控,王红珍表示认罪。王红珍说,她在2001年7月到2013年1月期间担任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在她担任院长这十几年时间里,医院收入最初是600万元,到她调离时已经高达2亿元。后来她虽然调到卫生局担任副局长,但还是兼任着保健院的党委书记,虽然名义上只管党建工作,但院长和她汇报医院工作时,她还会提出建议。

王红珍说,按照程序,保健医院采购医疗器械和药品都有专门的采购办负责。先是由各个科室提出采购要求,然后再召开专家委员会进行商议。如果有几家公司同时供货,就要相互比较,主要看价格。

按照王红珍的说法,她不会强迫大家接受自己的意见,但是公诉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显示,用哪家公司的产品都是由王红珍决定的。一名行贿者的证言显示,王红珍每次都会提前跟要采购器械的科室负责人打招呼,要求使用她指定的公司产品。为显示公平,她还会要求采购走招投标程序,王红珍点名的公司会顺利中标。

对于受贿得来的赃款,王红珍主要用于购买保险理财,还有一部分放入自己的小金库。

庭上痛哭称“是贪欲毁了我”

王红珍的辩护人表示,王红珍交代了大部分受贿事实,还提供他人的犯罪线索,虽然不能算作重大立功,但是法庭应该考虑其存在立功行为。此外,王红珍曾被授予北京市和昌平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赃款中有部分被王红珍用于给单位和相关单位发放福利,建议法庭对她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王红珍哭着说:“站在这里我百感交集,更多的是内疚、惭愧和悔恨。20多年来我是带着满腔热情去工作,是贪欲毁了我!我写了两封悔过书,要求把我做负面例子。”她还说,希望法院能给她一个机会,她会在监狱里面学习技能,贡献自己的余热,为回归社会做准备。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原标题:北京昌平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贿千万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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