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司法局开展专项活动 传承“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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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王钰晨 2018-05-25 08:10:32

内容提要:今年以来,河西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人民调解在身边、化解纠纷暖人心”专项活动,以传承“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河西、打造“首善之区”做出贡献。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以来,河西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人民调解在身边、化解纠纷暖人心”专项活动,以传承“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河西、打造“首善之区”做出贡献。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这一地方经验,历久弥新、充满活力。今年恰逢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5周年。为此,河西区司法局认真汲取“枫桥经验”的精髓,以化解纠纷、维护和谐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专项活动,旨在持续巩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果,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区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以及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全力化解。

  在专项活动中,各司法所认真指导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组织人民调解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梳理矛盾纠纷隐患,及时掌握陈年积怨和新的纠纷苗头,做到重点问题排查不漏项,重点人员排查不漏人,重点时段排查不放松。

  各司法所精心指导街道、社区调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对一般的矛盾纠纷,抓紧予以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积极配合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化解。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各司法所及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并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河西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等规范化建设,与此同时,在今年的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加强培训,巩固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果,做到各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达标。

  河西区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在活动中必须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研究分析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的成效、遇到的问题,提出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在年底之前,以文字或微视频方式总结专项活动的亮点。

  据了解,在整个活动中,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把调处矛盾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群众的过程;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握新时代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总结人民调解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广大人民调解员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和途径,组织各街道、各社区调委会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向社会充分展示河西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河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经常带领相关人员走基层,与社区人民调解员座谈,了解居民群众的心声,同时运用视频指挥系统这一现代科技信息技术, 打造便民利民新平台。在司法所和街道社区纠纷隐患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局长视频接访,带领律师、公证员有针对性地为特殊群体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从而实现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提高调解预见性、精准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司法局还将逐步推进微信调解、网上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让调解更方便、更快捷,吸引更多的群众选择调解解决矛盾纠纷。(津云新闻编辑王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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