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 当作自己家的事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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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柴莹 编辑:柴莹 2018-06-12 07:30:09

内容提要:事情还要回到2015年,蔡某和陈某登记结婚,一年后生下儿子小蔡。也就是从2016开始,蔡某与陈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并分居生活至今。陈某于2017年起诉要求离婚后……

  天津北方网讯:6月11日早7:00,河北法院执行法官宣华焦急地敲着被执行人蔡某位于河北区志成路一间公寓的门。这已经是宣华和同事们第三次来找蔡某。见家里没人,执行法官们又驱车前往位于东丽区的一家外企,也就是蔡某现在所供职的一家企业,他是那里的技术工人。执行法官和车间负责同志取得联系,得知蔡某并没有在单位,车间负责同志通过电话将法院的执行文件念与他听,蔡某在电话里表示自己当天会去河北法院,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宣华并没有等来蔡某。

  事情还要回到2015年,蔡某和陈某登记结婚,一年后生下儿子小蔡。也就是从2016开始,蔡某与陈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并分居生活至今。陈某于2017年起诉要求离婚后,双方因为抚养费的问题就一直争执不下。陈某认为自己一个人带孩子,蔡某理应支付抚养费,而蔡某则认为陈某曾支取自己的工资卡上的钱,并且自己微信也给陈某转过钱,陈某要求的抚养费已经超出了自己的可支付范围。

  夫妻二人的纠纷还在持续着,但无辜的却是孩子。调解法官觉得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没有生活费孩子怎么生活?于是开始为双方进行调节,最终达成协议:蔡某一次性给付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子女抚养费4000元;自2018年3月起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

  然而,据陈某反映,蔡某并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于是才有了开始的那一幕。其实,蔡某有正式工作,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比如扣工资。但是宣华解释:“那样做于我们而言会相对简单一些,但是蔡某之前曾多次承诺会支付抚养费,而另一方面蔡某的收入有限,要一次性支付所欠抚养费需要等待的时间较长,孩子的生活费没找落我们的心里也不踏实。”

  执行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扑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但是执行干警们从来也没有放弃过。“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不患无奇策,患无真心,真心即奇策”,正如天津高院执行局局长郝树龙所说,要解决申请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申请人知道法官将他们的案件当作自己家的事在办,从思想上与人民群众拉近距离。“当作自己家的事在办”不是一句口号,它真真切切地体现在天津法院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

  据了解,涉民生执行案件约占天津法院总体执行案件的20%至30%。由于涉民生案件直接关系群众生活,2018年夏天,全市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强制执行“夏季专项行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重拳打击和震慑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重点执行一批涉民生的“骨头案”,“钉子案”,而宣华和她的同事们就在为这场战役背水一战。(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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