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6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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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津云视频编辑 赵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