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下放全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本市将全面启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项下放各区工作。
全市范围内的物业项目,凡需办理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划拨手续的,不需再到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统一到各区房管局办理划拨业务即可。此创新举措更加便企利民、更好的发挥了应急解危资金在房屋住用安全方面的应急保障作用。
《通知》中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负有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本辖区物业项目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管理。此外,明确了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项下放后,各区房管局负责辖区内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使用受理、查勘确认、要件审核、资金划拨、异议处理、信访投诉、监督管理和账务管理等工作。同时接受区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在全面启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项下放工作的同时,应急资金的使用申请实现了可通过网上上传提交要件,经核对无误后,物业企业可一次性到区房管局办理划拨业务,确保申请人只跑一次即可办理,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百姓少跑腿。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加大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业务指导、培训力度,确保应急资金下放工作有序衔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