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你作为驾驶员在车辆右转时会礼让行人吗?8月10日起,市区4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开始对右转弯车辆不让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摄录查处,后期还将在全市主要路口进行推广。
8月10日9时50分,在解放北路曲阜道交口,一辆出租车和一辆银色面包车正要从解放北路右转上大光明桥时,先后被执勤交警拦截下来。原来,这两辆车在右转时都没有减速停车礼让行人。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执勤交警王雷先后对两车驾驶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并按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起初,面包车驾驶人并不理解交警此次执法,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是新规定吗?我不知道啊,能不能原谅一次?”
交警王雷向这名驾驶人介绍说,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非新规定,而且路口地面的斑马线和停止线前方施划的“车让人”交通标线都很清晰。最终,驾驶人对交警的执法表示理解,并依法接受处罚。
属地交警泰安道大队大队长邢毅表示,今年以来,该大队已经现场处罚了400余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以右转车辆不礼让居多。为了进一步加大治理和警示力度,8月10日起,交管部门在和平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河西区友谊北路与永安道交口、河东区海河东路与六经路交口、河北区翔纬路与狮子林大街等路口分别开启了电子警察,对右转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机动车依法进行24小时摄录查处。
行经斑马线应这样操作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即使没有行人通行也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则必须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也应当避让。因此,建议驾驶人在驶近斑马线时,特别是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要将车速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内,同时在距离斑马线30米时不要再加速,如斑马线上没有行人通过,平稳通过斑马线,万一出现情况,立即踩刹车避让。
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当行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时,无论垂直方向的机动车是直行还是转弯,未让行人先行均为违法,将被处罚款100元、记3分。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也要注意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有信号灯时应特别注意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切勿闯红灯,否则也将会面临教育处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