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月3日,大港审判区接待了一名群众杨某,他持盖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章的“收押条”来核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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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3日,大港审判区接待了一名群众杨某,他持盖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章的“收押条”来核实信息。原来,杨某在中介机构看到一处房屋出售信息,非常满意,120平米,售价135万元。而这个法院拍卖房这条信息,是犯罪嫌疑人凯某假装自己是法院内部人员到中介登记的。不仅从中做梗,还诱导中介欺骗买家,骗取他人钱财。(天视新闻中心 焦钰雯 津云视频编辑 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