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到位 三方面有变化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日报廖晨霞 编辑:刘颖 2018-08-17 08:20:24

内容提要:近日,我市调整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八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1.37万人。截至目前,待遇调整已全部落实到位。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我市调整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八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1.37万人。截至目前,待遇调整已全部落实到位。此次政策主要作了三方面调整:

  一是设定了待遇下限。对在职和退休的工伤人员按照伤残等级分别设定了待遇下限,即一级3483元、二级3332元、三级3180元、四级3029元;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发放也设定了最低下限,即配偶1491元、其他供养亲属1117元,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是逐级调整待遇标准。按照工伤不同等级逐级调整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由低到高分别增加170至200元,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达到3485元;工伤退休人员在增长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等级分别增加30至60元,调整后工伤补贴人均达到53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8元,调整后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1481元。

  三是与社平工资挂钩。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均按6.5%增幅实施同步调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国家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的幅度增长,让工伤职工及时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