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在已颁布实施的考核、问责、督察等12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基础上,6月1日,市河长办出台了《天津市河长制湖长制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对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暗查暗访工作的方式、组织、内容、程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务求推动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落地、见实效,有力促进河湖管护效果提升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向纵深发展,杜绝“上热中温下凉”,市河长办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对症下药、靶向治疗,通过暗查暗访突破一级查一级的常规做法,将触角直接向底层延伸,实施跨级查、深入查,采取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现场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复查等方式,发现一般性检查难以发现的问题,避免一级松、级级松的现象,克服压力传递逐级递减的难题,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和河长制湖长制落地生根。
据了解,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暗查暗访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重要时期、重点时段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频次。每次暗查暗访前,市河长办事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任务、路线和对象,发现问题及时取证,现场录音录像,并以“一区一单”形式反馈各区。市河长办还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逐一销号,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河长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暗查暗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起到了防微杜渐作用,成为本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的有力抓手。
通过全面落实河长制,严格考核问责,天津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17年,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5%、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降至40%、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2018年1~7月,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4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降至25 %、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进一步落实全面“挂长”各项工作,深化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督查、考核和暗查暗访力度,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办,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河长坚决问责,同时推动逐级考核问责和督导检查,将压力真正传递至基层河长,督促各级河长真正发挥作用,切实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