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回应丢烟头事件 应公开透明正视真问题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北方网综合 作者: 编辑:郑津 2018-08-21 12:04:56

内容提要:近日,西安市莲湖区被曝光了一则非常奇怪的案件。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两名当地城管局的市容检查人员,竟诡异地将一大堆烟头扔在街头上并拍照,而且该路段才刚刚被环卫工人打扫过。目睹这一幕的路人和环卫工人怀疑这两名市容检查人员是故意丢烟头害环卫工人被处罚。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西安市莲湖区被曝光了一则非常奇怪的案件。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两名当地城管局的市容检查人员,竟诡异地将一大堆烟头扔在街头上并拍照,而且该路段才刚刚被环卫工人打扫过。目睹这一幕的路人和环卫工人怀疑这两名市容检查人员是故意丢烟头害环卫工人被处罚。有环卫工表示这不是第一次检查人员这么干了。

如不能正常浏览请选用IE浏览器

  结果,此事很快在网上引起了大量不满,认为当地政府故意和收入微薄的环卫工过不去。对此,当地政府就此事发布了一份官方回应。可令官方没想到的是,这份回应反而激起了更大的不满……

  西安城管故意扔烟头并拍照?官方解释

  根据当地政府的解释,那两名检查人员当时正在清点该路段一共有多少个未被清理的烟头,为了方便统计烟头的数量给外包的环保公司进行考核,她们才把沿街捡来的烟头都扔在一起进行“清点”并拍照。这份官方通报继续辩解说,可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清点”后没有及时清理,两名市容检查人员这才导致了误会。另外,这份官方通报还表示过去半年里当地的环卫工没有被处罚或扣发过工资,也没有任何会促使市容检查人员去故意倒烟头的奖励措施。

  至此,这起被指“故意陷害保洁员”的舆情事件,有了一个初步结果。原来,“扔烟头”女子是城管局暗查卫生的工作人员,她们的过错在于“没有及时将清点后的烟头收集处理”。

  官方回应引发更多质疑

  此回应一出,似乎并未起到澄清事实、平息事态的效果。也难怪,你说是为了清点烟头才这么做,可先前曝光的那段视频与此明显不一致——两名检查人员扔一堆烟头在路上,不断踩踏还拍照,许多人认为,这就是故意丢烟头陷害环卫工人。退一步讲,即便是为了清点烟头,清点后将烟头扔在地上不管,这是一个检查人员能做的事吗?还有,从媒体报道看,“头一回在那儿就把我罚了200元,刚拾完,走到医院门口,人家检查来说在树根底下捡了50个烟头。”这是保洁员李师傅面对镜头所言。李师傅的妻子则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二者显然是矛盾的,也难免引起更多质疑。

  对于官方的解释有两点疑问:

  其一,既然暗查人员清点捡来烟头是一项工作流程,那不妨提供在其他地方如此操作的视频向社会公开。这样,不仅可以洗脱两名工作人员“栽赃陷害”的嫌疑,也算得上是一种政务信息公开。声明称,为更方便地统计未被清理的烟头数量,两名检查人员才把烟头都扔在一块进行“清点”。为何要把烟头扔到地上,才能清点?如果只为清点,检查人员在为何要在拍照后还不停地踩踏这些烟头,并扬长而去?如此声明显然有违基本逻辑,网友质疑铺天盖地。

  其二,通报称,经核查该区域保洁服务公司近半年来所有环卫工的工资表,未发现有处罚或扣工资的情况;似乎更像是有针对性的澄清,并没有把问题讲清楚。据《工人日报》报道,就在7月,因为街道办检查时发现路面有烟头,按照“一个烟头罚一元”的标准,西安市雁塔区一名环卫工被扣去900元工资,而他的全部月收入只有2600余元。尽管此事发酵后雁塔区“立即叫停现行考核管理办法”,但莲湖区究竟如何施策,并不明晰。各执一词,究竟谁在撒谎?

  网友观点:

  西安丢烟头事件的处理应该公开透明

  “两女子扔烟头拍照”事件,已成一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公共事件。莲湖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所面对的,是一场公共舆情危机。而危机如何化解?需要拿出开诚布公的态度,在全面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将真相和盘托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笔者认为,“烟头革命”在实施过程中出一点纰漏,出一点差错,甚至走一点弯路,都可以理解。作为区一级的政府,面对质疑,首先要有勇于面对、重视事实、积极引导、努力整改的态度。相反,若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甚至文过饰非,那就不对了。面对舆情,怎样做才有利于促进工作、维护政府形象,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的确是一门不小的学问。 (津云新闻编辑郑津)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